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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学共建 | 北大·朝检法治工作坊——第二期

朝阳检察 2021-04-26

朝阳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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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北大·朝检法治工作坊”第二期在朝阳院举行,本期会议主题是“轻罪诉讼制度体系的构建:实体与程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甄贞、市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闫俊瑛、市院公诉部主任田向红等领导,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院长樊崇义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周光权教授、国家检察官学院郭云忠教授、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刘卫东等知名专家学者,以及来自朝阳院、朝阳公安分局的干警代表、北京市的律师代表、北京大学法学院的学生代表共计60余人参加会议。


朝阳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吴春妹主持会议开幕式

朝阳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朝霞致辞


张检代表朝阳院,对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朝阳检察工作的市院领导以及出席本次会议的各位专家学者、新闻媒体的朋友,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张检指出,多年来,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在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充分发挥首创精神和基层智慧,在轻罪案件办理方式改革上不断探索、深耕细作,守正笃实,久久为功,创造性的走出了一条具有朝阳特色的轻罪检察工作体系。当前,朝阳院再次聚焦轻罪诉讼制度的实体和程序,并与学界、实务界积极研讨交流,有鲜明的时代性、现实性,意义重大。作为刑事和解制度的诞生地之一和多个司法体制改革的试点地区,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紧扣最高检、市院的部署,聚焦深化司法改革和强化法律监督两个关键点,大力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探索捕诉一体的办案机制,加强新型专业化轻罪办案组织建设,不断完善检察权的运行机制,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地落实,努力为新时代轻罪诉讼制度体系构建提供朝阳方案。


朝阳院挂职副检察长、北京大学法学院车浩教授致辞


北大·朝检法治工作坊作为北大法学院和朝阳检察院的检学共建项目,具有多方面意义,一是检察机关可以充分利用高校的理论资源指导司法实践;二是高校学者可以利用这个平台了解司法实际、推动理论创新;三是有利于法学教育走进司法实务和实践,培养对中国司法现状的感知度,正确认识司法现实。第一期法治工作坊讨论了朝阳院在实际办理“套路贷”案件过程中的诸多疑难问题,第二期法治工作坊以轻罪诉讼制度体系构建为主题,同样是以朝阳院的丰富实践为基础,对北大法学院师生而言将是难得的学习机会。


朝阳院轻罪案件检察部主任贾晓文就当前朝阳院轻罪案件办理的基本情况进行介绍


在回顾朝阳院轻罪案件办理模式发展历程的基础上,贾晓文主任总结了朝阳院轻罪案件办理的主要经验。一是案件专门办理,搭建繁简分流的专属平台;二是整合捕诉职能,充分发挥捕诉一体的制度优势;三是推进认罪认罚,在试点过程中总结形成“1333”模式,较好地实现了刑事案件的繁简分流,在轻罪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四是重视起诉裁量,发挥审前分流的过滤作用;五是公诉阶段分工,为轻罪案件办理提供多重样本。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甄贞总结致辞


甄检指出,轻罪诉讼体系构建是近年来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逐渐深入提出的一个新的课题。朝阳院是北京市办案体量最大的基层检察院,也一向走在改革创新的前沿,这既是基层检察机关面临案多人少的现实困难从内生动力出发作出的自我调整,也是朝阳院历届领导班子勇于探索、创新的主动作为。从2002年开始,朝阳院就在轻伤害案件处理方式改革上为北京乃至全国提供了刑事和解的样本。在本轮的刑事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中,朝阳院推出的速裁机制和模式也都是很好的基层样本,在轻罪诉讼体系这个新课题上,朝阳院的工作无疑做在了前面,希望本次研讨既是对朝阳经验的总结,又能成为检察工作体系继续丰富、完善的新起点。



研讨会第二个环节的主题是“轻罪案件的实体问题”,由朝阳院副检察长杨征军主持,朝阳院轻罪案件检察部检察官助理练虹怡、朝阳公安分局法制支队民警李艳茹、朝阳院轻罪案件检察部检察官宋迎新、北大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张晓媛分别就故意伤害案件和妨害公务案件这两类轻罪案件中的司法和理论疑难问题作主题发言。市院公诉部主任田向红和北大法学院车浩教授分别进行点评。

朝阳院副检察长杨征军主持


朝阳院轻罪案件检察部检察官助理练虹怡、朝阳公安分局法制支队民警李艳茹、朝阳院轻罪案件检察部检察官宋迎新、北大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张晓媛作主题发言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主任田向红点评

朝阳院挂职副检察长、北大法学院车浩教授点评



研讨会第三个环节的主题是“轻罪案件的程序问题”,由国家检察官学院郭云忠教授主持。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孙道萃博士回顾了轻罪诉讼制度的历史演变,并就我国轻罪诉讼制度的模式作了展望,对朝阳院的探索表示肯定和赞赏;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郭烁阐述了其支持施行捕诉一体机制的具体理由;朝阳院轻罪案件检察部检察官马艳君就相对不起诉制度在认罪认罚制度中的适用进行了详细介绍;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关振海律师就辩护律师在认罪认罚、捕诉一体程序中的定位和作用作了深入解读。本环节由市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闫俊瑛、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刘卫东点评。


国家检察官学院郭云忠教授主持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博士孙道萃、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郭烁、朝阳院轻罪案件检察部检察官马艳君、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关振海发言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闫俊瑛点评

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刘卫东点评



会议总结环节由张朝霞检察长主持。樊崇义教授和周光权教授分别作总结发言。


朝阳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朝霞主持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院长樊崇义教授总结发言


樊崇义教授对朝阳院探索轻罪诉讼制度体系构建表示充分肯定,包括以往朝阳院对刑事和解的探索,加上目前的轻罪制度体系课题,都具有国家意义、立法意义,对此应该有制度自信。关于轻罪诉讼制度,樊教授强调,首先政治站位要高,要从治国理政的高度,从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高度进行认识,不仅仅是一般的诉讼程序问题;其次,要从刑事诉讼的发展着眼,从权力型诉讼到协商型诉讼的转型着眼,轻罪制度的探索要推动这个历史转型,使之符合司法规律并成为中华民族的创造性实践。最后,樊教授建议继续从认罪体系、协商体系和量刑体系等方面总结经验,为将来刑事诉讼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供实践基础。


清华大学法学院周光权教授进行总结发言


周光权教授在总结发言中对朝阳院的实践表示肯定,并指出立法机关在修改相关法律时已经注意到朝阳经验。针对轻罪诉讼制度体系,周光权教授建议,一是考虑建立轻罪案件向普通案件的程序转换机制;二是要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高度进行认识轻罪诉讼制度体系,尤其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机关、检察官同样是参与国家治理的一个关键环节;三是要关注法院对量刑建议的采纳情况,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中量刑建议的作用;四是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发挥审前主导作用,律师的角色作用还有继续发挥作用的空间。


文 | 张伟

图 | 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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